5月9日下午,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推进会在杭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书记车俊有关开展警示教育的讲话要求,全面落实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各项任务,持续深化清廉浙江建设。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可偏废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的“传家宝”,是党员干部成长必备的“防疫针”,是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的“助推器”。浙江作为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要带头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在思想认识上再聚力,自觉做到高站位、深体悟、谨言行。
会议强调,开展警示教育是纪检监察机关不可推卸的重要职责,必须在履职尽责上再发力,自觉做到勇担当、勤督促、真问责。各地各单位组织要精心,对照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要求,把“七个一”活动要求落实落地。形式要多样,一方面把规定动作要做到位,另一方面自选动作要有特色,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氛围要浓厚,多渠道、滚动式、抓典型开展宣传,让警示教育月活动抓在平常、融入日常。督查要严格,对落实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要求打折扣、搞变通,开展警示教育流于形式、搞花拳绣腿、应付了事的,要严肃问责。效果要明显,要把警示教育与建设清廉浙江结合起来,与日常监督、巡视整改、制度建设等结合起来,与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综合效能。
会议强调,开展警示教育是打造执纪铁军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必须在当好表率上再用力,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筑牢思想防线,拉高政治信仰天线、理想信念标线,守牢党章党规红线、法律道德底线,做到重品行、正操守、养清气。要筑牢责任防线,自上而下做好表率,以“头雁”带“群雁”;自上而下压实责任,以“独唱”促“合唱”,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要筑牢监督防线,抓早于苗头,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零暂存”;防患于未然,构建起防范内部风险的“防火墙”。要筑牢制度防线,在制度建设上下大力气,在制度执行上下大功夫,以良好的制度执行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李伟 黄也倩)
(来源:浙江省纪委 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