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秋国庆纠正“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每周通报”栏目点名道姓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2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本周通报的129起典型案例包括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多种类型,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节日期间。
其中,有6起案件涉及中秋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吉林省吉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和龙分公司经理崔昌善在2013年9月,要求单位财务人员在和龙市延边百货大楼虚开了7.3万元大米、豆油发票,实际为购买73张购物卡,作为中秋节福利发给职工。经和龙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崔昌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福利款予以收缴;
吉林省靖宇县社会福利中心主任柴家君、出纳员王艳丽,在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期间,擅自决定在清明、端午、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以加班费名义为单位9名职工累计发放福利费1.005万元,靖宇县纪委给予柴家君党内警告处分,靖宇县监察局给予王艳丽行政警告处分;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城管局副局长王江辉任电池厂拆迁指挥部综合组副组长期间,在2011年至2013年春节、中秋节,多次以劳保用品、百货用品等名义向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共计11.58万元,红旗区纪委监察局给予王江辉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河南省长垣县常村镇柳桥村在2006年至2013年春节、中秋及麦收时节,累计给村干部发放福利补助共计3.2228万元,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洪卫对此应负直接责任,长垣县纪委给予张洪卫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局长王正智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由局纪委书记刘玉全牵头、局工会主席张莎办理,以2014年中秋、国庆和2015年元旦、春节工会慰问费名义向局机关干部违规发放福利8.84万元,恩阳区纪委给予刘玉全党内警告处分,区监察局分别给予王正智行政记过处分、张莎行政警告处分;
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徐文志在2014年春节和中秋节期间,先后5次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共计6800元,郫县纪委给予徐文志党内警告处分,并没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