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28条”办法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多与基层干部群众接触交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省领导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多人陪同。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严格会议审批程序,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开短会、讲短话,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实行发文立项审批制度。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严禁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不得把出访作为一种待遇。
五要改进接待和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山、封园、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遵循新闻传播规律,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
七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强化预算管理。在会议举办地有住房的与会人员不安排住宿,省领导下基层考察调研期间,不安排宴请,一般到机关食堂、农家乐就餐,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自助餐。
八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抓出成效。
浙江省委“六个严禁”
一、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二、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三、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四、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五、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