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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1-18 】

(2016年1月17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至17日在杭州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1人,列席330人。

省委书记夏宝龙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和有关省领导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的部署,总结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全会由省纪委常委会主持,审议通过了任泽民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保持政治定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肯定一年来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效,深刻分析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讲话既直面问题、切中时弊,又充满自信、催人奋进,体现了坚强的党性原则,彰显了党中央的责任担当,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指明了方向。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全会工作报告,回顾了2015年取得的成绩,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作体会,提出了深入推进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夏宝龙同志在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的关键性作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学思践悟,融汇贯通,狠抓落实。

全会指出,一年来,省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省上下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形成。各级纪检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加强和改进执纪审查工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成效明显,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肯定。

全会总结了过去一年来的工作体会:一是必须在思想观念、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与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不折不扣、不偏不移;二是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三是必须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做到德法并重、标本兼治;四是必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五是必须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做到驰而不息、锲而不舍。

全会强调,做好2016年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的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生动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围绕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确保风清气正。全面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加大问责力度,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完善主抓直管机制,全面实施约谈提醒,深化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对同级党委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尤其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予以严肃追究,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第三,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进一步创新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抓紧完成派驻全覆盖后续工作。全面发挥派驻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廉情报告以及纪检组长与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执行省委“四个提名考察办法”。

第四,深入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用好监督利器。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研究制定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2017 -2021年巡视工作五年规划。聚焦巡视任务,紧扣“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对省直部门、省属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巡视,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强化成果运用,抓好分类处置,落实整改责任。

第五,坚持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大监督执纪、通报曝光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越往后执纪越严。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盯牢重要节点,看住“关键少数”,畅通监督渠道。坚持抓党风带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第六,实践“四种形态”,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按照“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深做细做实执纪监督工作。紧扣执纪监督特点,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审查谈话、执纪审理,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突出审查重点,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责定位,规范协调事项。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发挥省追逃办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

第七,严肃整治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市党委、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在低收入群体帮扶、集体“三资”管理、村级组织换届、土地征收和惠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定期梳理问题线索、曝光违纪问题,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

第八,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坚持不懈深化“三转”,推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配合党委做好市县乡纪委换届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夯实基础工作。强化内部监督,严格保密纪律,严明工作程序,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管严管牢纪检监察干部。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