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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临时校监会关于开展监督事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1-04 】

各处室、系(部):

根据2016年11月2日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确定了4项工作作为学院临时校监会下一阶段的重点监督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公示情况监督。

实施时间:2016年11月9日-11月10日

2.开展2016届毕业生就业规模、结构、就业率及就业去向的公开情况监督。

实施时间:2016年11月15日—11月17日

3.开展学院OA办公系统面向全院教职工权限开放及文件传达情况监督。

实施时间:2016年11月21—11月22日

4.开展审计整改情况中期检查,重点关注资产盘点的情况检查。审计整改问题根据要求应于2016年年底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反馈给监察审计处,未整改的问题抓紧时间,此次监督重点是关于资产盘点的情况。

实施时间:2016年11月14日-11月18日

请相关处室、系(部)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校务监督委员会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