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填报《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18年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4-24 】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学院对廉政风险的预警防控,有效提高学院预防腐败能力和水平,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学院决定开展2018年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中层干部(含副职)、系(部)综合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填报《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18年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表》。

一、落实责任,分析查找风险。填报人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

二、突出重点,推动规范管理。风险防控工作要突出重点,对招生考试、选人用人、专业调整、工程建设、招标采购、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科研经费使用等教育系统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要从业务工作流程入手,查找制度缺陷,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推动重点工作规范管理。

三、认真填报,实施分级阅签。填报人员要认真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18年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表》,并实行分级阅签制度,中层干部(含副职)的书面表格由分管领导阅签,系(部)综合办主任、学工办主任由系(部)负责人阅签。

请填报人员于2018年4月28日前将电子稿发至306217036@qq.com,书面阅签收齐后统一交纪委办(监察审计处),届时将对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进行网上公示,请各总支纪检委员做好督促跟踪工作。

联系人:陈鹏,电话:0579-82166995。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18年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表.doc

纪委办(监察审计处)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