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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细则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0-09 】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 进金华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年实施办法》,结合金华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一、总体要求

推 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 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廉洁政治为目标,从抓党的作风建设 入手,在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地预防腐败,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腐败现象和不廉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权力运行 得到有效制约监督,反腐败体制机制制度更加健全,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得到明显好转,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 清廉、政治清明。

二、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四风”,持续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从严抓作风。

各 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落实抓作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维护党 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党章行为,切实维护党章权威。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 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 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确保政令畅 通。加强纪律教育和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

(二)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精神的贯彻落实。

持 续深入地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市委有关具体要求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反弹。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从具 体问题抓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不断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 相关规定,出台金华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有关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集中管理,认真执行办公用房 建设标准和装修、设备配备、资产配置标准。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扎实推进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制定《金华市县(处)级以 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若干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制度,规范公务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强化预算管理,深化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和 公务卡制度改革,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倡导勤政节俭,改进文风会风,严格规范考评活动。坚持动真碰硬抓作风,重拳出击刹歪风,深入开 展“正风提效促赶超”系列活动,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有利于作风建设的制度环境,深化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 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作风建设问责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的行为,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对 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三)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 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坚持从严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以“正风提效促赶超、为民惠民谋发展”为总载 体,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突出解决党员干部的“四风”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使每名党员干部普遍接 受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与查摆问题、解决问题、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 调查研究机制,着力推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常态化长效化。

(四)着力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发 挥机关效能投诉、涉企投诉、“市民问政”、“行风热线” 和“行风瞭望”等监督窗口作用,抓好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招投标中心、8890便民中心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提高监督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加大效能问责力度,健全“无为问责”机制,严肃查处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其他违反机关效能行为。深化市级机关部门效能建设民主评议活动。 完善涉企收费、检查公示和登记备案制度。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一)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始 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 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用人上的腐败案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 件;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在征地拆迁中贪污、截留、挪用补偿资金的案件,基层干部侵占各种惠民补贴、扶贫救灾、移民 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投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严肃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违规审批房地产开发项 目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二)努力提升案件查办工作水平。

建 立健全案件查办工作机制。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建立舆情监测制度、案件线索移交和 定期分析制度、案件线索跟踪机制,提高突破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实名举报优先办理、有功人员奖励制度和举报人、证人保护 制度;强化基层纪检信访“四级责任制”和“三访”预警机制;全面推行重复信访复查复核制度和领导干部下访约访、信访包案制度。改进信访监督、信访举报统计 和信访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廉情分析制度;改进信访举报案件交督办工作,建立交督办信访件台账制度。健全案件信息管理机制,加强案件线索 统一管理。建立快查快处机制,对违纪违规案件迅速固定证据、迅速查清事实、迅速研究处理,做到调查取证快、处理快。建立案件直查机制,对发生在基层的重大 典型案件,由市纪委组织专案组直接查办,一查到底。加强申诉复查工作,保障违纪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权利。深入推进公开审理,严格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 定执行工作责任制和执行程序规定。严格实行“一案三报告”,加强典型案件剖析,督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发挥办案治本功能。探索建立保护改革的风 险“免责”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正确把握缺乏经验的失误与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的界限,对因敢闯敢试、敢抓敢管受到诬告或不实举报的,坚决给予支持保护;对改 革发展实践中遭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事实;对恶意中伤、陷害干事创业者的,坚决严肃查处。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点建设,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严格办案程序,完善办案监督机制,切实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提升办案质量。

增 强查办案件工作合力。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完善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联合查办 制度,推进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互送、重大案情互通、复杂案件互助、处理结果互报等制度,落实跨区域协作办案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 形成惩治腐败整体合力。

(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始 终将维护群众利益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整治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 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行为,切实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扎实推进“阳光工程”建设,让 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推进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深化“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评创工作,加强基层站所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对接。加 强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方式运用,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一)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加 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 防线。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专题民主生活 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廉政教育积分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测试,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各级党校、行 政学院和干部培训机构的必修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制度化、刚性化。

加 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借鉴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将廉洁观念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国民教育、法制教育之中,纳入文化强市战略。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廉 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景观建设,开展体验式、互动式、启发式的群众性廉洁文化活动,推进“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着力提升全民廉洁意识。

加 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各级政府网站要办好反腐倡廉专栏和专题。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方式创新,加强反腐倡廉网站建 设,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作用。探索建立反腐倡廉网上舆论引导、协调、总结评估机制,提高网上舆论应对能力。健全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制度,增强反腐倡廉 建设透明度。

(二)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坚 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认真抓好上级各项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整体规划、 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政培训、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廉政测试、廉情分析、案件剖析等制度,细化防止利益冲突具 体制度,建立“三访”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完善自办案件、报批案件、备案案件和审理程序等暂行规定。建立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的反馈制度,开展制度清 理,形成较为完备、符合金华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探索开展廉政制度绩效评估,制定廉政法规制度绩效评估办法。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 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加 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 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制度。市直属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市委、市纪委提交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完善 党代表列席听证、询问质询、提案提议、视察调研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巡视工作的联络协调,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制定《金华市党风 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暂行办法》,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属重点部门开展勤政廉政巡查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 干部的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推行党员干部和同级党代会代表列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进行民主测评等做法。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落实防止利益冲突的新举措,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是否在金融机构任职、经营土特产店、广告 公司等情况纳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落实并完善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兼职以及离职和退休后从业行 为。

加 强法律监督。支持各级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使职权活动开展监督。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政府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支持各 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监督活动,探索人大专题询问办法,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 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检察机关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警和防范机制。

加 强行政监督。强化政府法制监督,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 察。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化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完善“两责联审”制度,加强各行政事业 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机制建设,推进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健全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等制度。支持公安、财政、国土、建设、信访等职能部 门依法开展监督。

加 强民主监督。支持政协运用会议、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和廉政情况等 进行监督。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建立群众意见回复机制、群众投诉调查机制、 群众代表直接参与重大民生问题决策机制。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保障舆论监督积极有效发挥作用。

(四)大力推进改革创新。

加 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科学配置和依法规范各级各部门职责权限,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结合岗位特点,强化流程再造, 突出全程留痕,做到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全面开展行政职权清理工作,清理行政许可职权、非许可审批类职权、行政处罚职权及其他行政职权。制 定行政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 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选人用人。按照“五个树立、五个反对”的 用人导向,选优配强转型升级、赶超发展需要的好班子、好干部。选拔用好“狮子型”领导干部、“效能型”机关干部、“全科型”乡镇干部。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 工作,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组织人事部门征求同级纪检机关意见的制度。建立和完善干部差额选任机制,完善和落实科学的干部绩效 考评制度,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深化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正常退出制度。建立用人方面不正之风督查立项制 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推 进司法工作机制改革。探索建立政法系统网络平台,进一步规范案件证据收集、移送、保存和举证质证认定,强化司法机关对案件诉讼活动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 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工程,深化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实施询问、拘押、庭审、监管场所全程录音、录像。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审判和执行管理,建立动态监督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评估工作。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企业法人治理机制。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督机制,强化金融风险监控、预警、处置,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强 化社会信用机制建设。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党政部门和县(市、区)政府权力公开规范运行,进一步推进村 (居)务公开、厂务公开。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健全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个人立信引导,推进个人信用建设。完善企业公共征信、个人公共征信等数据库。 大力推进公共管理、服务等行业信用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信用中介机构准入机制。制定《金华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和 失信惩戒机制。

深 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完善乡镇机关、基层站所和村级组织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村党 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健全乡镇(街道)、基层站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 设,全面落实村务监督“十项机制”,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积分管理、评星晋级等制度,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履职。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流 转、集体合作社经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真正让群众得实惠。加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工作,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行业协会、社会中 介组织等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五、推进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建设

紧紧抓住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创新措施,统筹推进,着力在深化、巩固和提高上下功夫,形成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预防腐败体系。

规 范公共权力运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减少审批事项、审批层级的各项规定,继续简政放权,出台《金华市行政审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路 线图、时间表、责任主体及扁平化放权目录。制定《金华市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金华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改革配套制度,着力推 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修订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法,完善集中办事机制。优化跨部门联合办理机制,推进审批行为由“部门职能型”向“产品服务型”转型,完善 《金华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建立代理审批制度,推广一门受理、并联审批、多证联办的“政务超市”审批服务模式,提升审批效能。健全市县乡村四 级公共服务体系,制定《金华市乡镇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完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加 强公共资金管理。加强政府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序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分析、动态监控等制 度。建立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制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探索建立项目库,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实行绩效问责和 评价结果公开。严格财政专户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加大捐赠资金监管力度,建立捐赠资金使用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财政补助 (扶贫、救灾救济)资金随机抽查、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情况和增值收益情况的监督管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 产管理,探索建立公物仓制度。完善《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体系,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顶风违纪 行为,加强财务监督,推进财务公开,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深 化公共资源配置。大力改革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供给和配置制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以“能推向市场的都要推向市场”为原则,以规范公共资源配 置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完善相关制度为根本,以强化监督检查为保障,打造“阳光配置”平台,全力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注重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 配置中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对限制竞争问题的纠错机制,积极推进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构建网上办事大厅,推进阳光化运作。制定完善《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协调会规程》、《对接重点建设项目服务制度》等制度,加快建立廉洁高效规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网上 远程抽取,自动语音通知”系统,规范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探索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系统、电子招投标系统与行政审批系统的对接,实现审批、招标、标 后管理协同机制。加强标后监管,强化对设计变更、补充内容的审查。

加 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项目招投 标、工程变更、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安全、货物采购、工程决算、绩效评估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积极推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竣工 验收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全程管理。进一步强化对投资类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推进重点工程指挥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重点工程巡查监 督工作制度。开展工程建设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串标围标等问题的专项清理,防控项目管理风险。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推行“五双 制”工作法(即“双保险金制、双监理制、双合同制、双送检制、双公示制”),深化源头治腐。

深 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入推进统一监管平台建设。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机制,探索组建国有资本运行投资公司。研究制定《金华市本级国有企业 负责人职务消费实施暂行办法》,规范企业职务消费。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企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防范和规避财务风险。健全产权管理工作制 度,规范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及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制度。

深 化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网络体系,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服务网络建设。制定《金华市电子监察建设发展规划》,推进全市电子监察平台统筹统建。实施 电子监察结果主动公开制度。加快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重点抓好案件信息管理、网络舆情监测等系统建设,打造惩防体系数字化综合运行平台。

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一)强化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

严 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贯彻落实《工作细则》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 同落实、同检查;支持和保证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 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 发挥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强化各级纪委监督责任和组织协调职能。

认 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改革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作。健全上级纪委支持下级纪委开展监督工作的机制,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 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进一步健全完善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 机制,落实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管理新要求,建立完善派驻机构年度述职述德述廉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的良好形象。

(三)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各 级党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抓总,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承担《工作细则》工作任务的党委政府各牵头单位和 参与单位,要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管理,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传部门要抓 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强化舆论引导;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和部门要注重发挥纪律约束、法律制裁、经济处罚、市场监管作用,增强反 腐倡廉综合效果。

(四)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 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工作细则》各项任务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把《工作细则》提出的任务融入本部门 的实际工作中,与各项改革紧密结合,集中力量解决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每年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向上一级党委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各责任单位每半年要开展自查,提交进展情况报告,确保按照要求和时间进度落实各项任务。对工作 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细则》,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狠抓任务落实,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