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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监会本学期开展监督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3-16 】

各处室、系(部):

根据2017年3月14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了4项工作作为学院校监会本学期的重点监督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学生学费欠费催缴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关注计划财务处及相关处室和系(部)对学生学费欠费催缴工作如何落实,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措施等情况。

实施时间:3月20日至4月10日

二、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中相关问题进行督查。

实施时间:3月20日至6月30日

三、对上学期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查,重点对便携式固定资产未落实到位的情况进行督查。

实施时间:3月20日至3月31日

四、对2017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关注2017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开展情况,毕业生对学院就业指导工作的反馈情况及相关部门促进就业措施开展情况。

实施时间:4月3日至4月21日

请相关处室、系(部)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校务监督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