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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可为”“不可为”规范手册》学习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2-04 】

校内各位单位:

根据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吃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强化对作风建设中的“可为”和“不可为”的认识,提高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学院纪委已向中层以上干部发放了市纪委监委编制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可为”“不可为”规范手册》。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活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1.各级领导要主动带头学习《规范手册》,弄懂吃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身作则,带头执行;

2.以党总支为单位,总支纪检委员负责督促和组织,结合实际开展《规范手册》学习活动;

3.各党总支纪检委员请于2017年12月17日之前,将学习情况和新闻报道报送至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陈鹏,联系电话:0579-82166995,邮箱:306217036@qq.com。

中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